今年以来,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,元谋县法院按照“党员干部受教育、科学发展上水平、人民群众得实惠”的总体要求,结合法院工作实际,以打造“铁案”、“精品案”和“和谐案”为目标,着力提高干警思想认识、理清发展思路、解决突出问题、完善体制机制,学习实践活动特色鲜明,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。
---形成科学发展共识。通过邀请两代表一委员、人民陪审员、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离退休干部代表等层次的人员参加庭审观摩、座谈讨论,广泛问计寻策;扎实开展大学习、大讨论活动、“六个为什么”宣讲活动、“执法为民、严守纪律”教育整顿活动、“人民法官为人民”主题实践活动和“爱家、爱岗、爱县”主题实践活动,围绕“为谁司法、为谁服务”等问题,初步形成了推动科学发展的五个共识,即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“三个至上”为指导不动摇,必须坚持把“为大局服务、为人民司法”作为工作主题,必须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,必须坚持把解放思想作为促发展的强大动力,必须坚持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。
---确立科学发展目标。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,结合基层法院实际确定今后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,即:公正司法、高效办案,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一流审判水平;促进发展、维护稳定、创建和谐,为元谋改革发展提供一流司法服务;深化改革、创新机制,构建符合审判规律和元谋县法院实际的一流管理机制;增强能力、转变作风,建设政治坚定、业务精通、作风优良、执法公正的一流法官队伍。努力实现方向正确、司法公正、队伍廉洁、保障有力、群众满意的工作要求,为元谋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高效的司法服务。
---完善惠民利民措施。坚持“公正司法,一心为民”,大力培养法官的司法为民意识,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措施。一是实行立案、缴费、送达、保全、排期“一站式”服务,落实诉讼引导、风险提示、速裁审理、庭前调解等便民措施,方便群众诉讼;对涉农民工工资、追索赡养费、抚养费、侵害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以及涉及“三农”、就业、社保、住房等关系民生的案件优先立案、优先审理、优先执行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。二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,组织“巡回法庭”深入农村、特别是边远山区田间地角、村头院落办案,着力解决山区群众“打官司难”问题;落实判前释法、判后答疑、判决书后附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文等制度,使当事人赢得清清楚楚,输得明明白白,最大限度地实现“案结事了”。三是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、错案追究制、案件责任倒查制等制度,切实保障民权、维护民利、改善民生;认真落实“院长接待日”制度,满腔热情地接待来访群众,耐心细致地做好释法答疑工作,最大限度地解民忧、释民惑、息民怨。四是进一步改善信访接待工作责任制,严格执行受理、批转、督查、办理、报告、决定、答复等各个方面的规定;及时立案、限时办理、跟踪督查、审慎决定、快速答复。五是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,视具体情况给予诉讼费用的减、缓、免,确保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都能打得起官司。
---体制机制不断创新。为把学习实践活动转变为制度成果,结合实际认真清理现有的规章制度,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机制创新,加强制度建设,努力解决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等突出问题,从机制和制度上保证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到实处。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。对不已适用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清理,按照“精简、适用”的原则,对不利于推动工作的制度、措施和办法,立即废止,需要完善的及时进行修订完善,先后修订完善了《元谋县法院工作目标责任书及考核办法》、《元谋县法院案件质量评查规定》,建立了《元谋县法院科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》等16项制度。二是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工作的新机制。制定完善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的对接机制,案件质效评估机制,执行联动机制,司法公开、队伍教育监督管理等机制。
---机关作风明显转变。通过学习实践活动,全院法官和干警的精神面貌,纪律作风观念有了很大转变,自我约束能力明显提高,工作积极性空前高涨,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。一是狠抓工作纪律。严格上下班制度和值班制度,院领导定时不定时抽查干警在岗情况,严格干警外出执行公务审批手续,强化法院内部管理;加强微机管理,工作时间禁止在电脑上网炒基金、炒股、玩游戏等。二是抓督促检查。严格执行纪律作风督查制度,由纪检组、政工科对全院机关作风建设的情况进行全程跟踪、监督、检查,对各部门开展作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评,并与评优评先挂钩;对在改进工作作风活动中工作不力、敷衍应付、有问题不整改而影响法院形象的部门和干警进行通报批评,并责令限期整改,对部门(庭室)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。三是抓制度落实。凡是违反制度规定者,都应当承担责任,不管是哪个层面,都必须按制度的规定承担应承担的责任。四是抓廉政建设。认真落实“五个严禁”规定、“八条高压线”和其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,对发现有向案件诉讼代理人或当事人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和其他严重损害法院形象的人和事,由纪检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严肃查处。
---各项工作扎实推进。今年1-11月,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87件,审结85件,审结率为97%;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05件,审结480件,审结率为95%;受理执行案件322件,执结228件,执结率为71%;共清理出各类未结执行积案525件,结案525件,结案率为100%;共处理群众来信90件(次),接待群众来访665人(次),全部依法做了妥善处理,做到了件件有答复,事事有回音;共下乡巡回审理案件57件,为困难群体缓、减、免诉讼费用6000余元,最大限度为群众诉讼提供方便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