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记云南省首届“十佳少数民族法官”何金富
元谋县法院法官何金富近照
尽管在元谋县城里住了多年,但何金富的身上,无一不透露出小凉山热辣辣阳光刻下的烙印,每个初见这位彝族法官的人,都会被他火一般的少数民族特性所吸引。他的人生经历丰富多彩:他出生在当地最有声望的彝族部落,却承受了父母早逝的痛苦;年仅16岁的他高中毕业后应征入伍,7年军旅生涯后他回到公社担任办公室主任,又因为家庭原因而换了工作;从法院书记员到审判员,他甚至一度位居执行局长10年,却在2004年自愿退到普通的民事审判岗位……
“我是小凉山彝族支系中的第一个,也是唯一一个法官”。这是这位一生平凡的老法官最自豪、最珍惜的荣誉。
何金富不是法律科班出身,但在元谋县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中,数量上,他每年办结百余件左右,年年位居第一;效率上,平均2.5天审结一件案子;案件质量逐年提高。实际上,何金富的底气来自于他的“笨鸟先飞”。
在担任执行局长之前,何金富曾经在民事审判岗位上工作了8年,但时隔10年再次重新接手民事案件,何金富感到了有些力不从心。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加快,《物权法》颁布实施,《民事诉讼法》等民事法律法规修改健全,大量新增和变更的法律条文,需要他重新去理解熟悉;民事案件审判程序更加规范,举证质证都要在法庭进行,他必须尽快适应现在的庭审程序;与此同时,近些年的案件相比上世纪90年代更加复杂,群众的维权意识也比以前增强了。
为此,每次到省城出差,何金富都不会忘了到法律书店里逛一逛。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,到指导办案的工具书,只要对审判工作有帮助的,何金富都要买回来细细阅读。几年下来,他的法律素养越来越丰富,遇到不懂的法律问题,他都能第一时间从这些书上找到答案。除了从书本上获取知识,何金富还积极主动向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同事请教,交流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,以便工作起来更加得心应手。
2006年初,办公自动化开始在法院普及,40多岁的何金富犯难了,从来没接触过电脑的他面对这个铁盒子,窝了一肚子气,但不愿认输的性格促使他立刻买回一台电脑,在妻子的帮助下学习打五笔。为了尽快学会打字,他把五笔字根抄写在小纸片上随身携带,一有空就拿出来背,一到家就开始练习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一个星期之后,何金富竟然能顺利地用电脑打字了。如今,何金富不仅不怕电脑,而且靠着电脑这个好帮手大大提高了他的办案效率,难怪他高兴地说:“电脑比我以前用手写字,不知道方便了多少倍”。
何金富身材高大,嗓门也大,乍看像个“猛张飞”,实则不然。熟悉何金富的人都知道,他办案两个特点,一是细致,二是勤快。每受理一起案件,他都要认真查阅卷宗、调查案情、审核证据,绝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;他嘴勤、腿勤,每次办案,他都不惜磨破嘴、跑断腿,不厌其烦的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,直到双方当事人满意而归。何金富认为,“一心为民”不是端一杯水、递一支笔那么简单,关键要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,输得明明白白。他说:“不到现场总觉得心里不踏实。”因为他深知,越是边远地方的老百姓,“文化低,话都说不清楚,哪有得证据意识”。
2005年3月,何金富办理了一起离婚案件,经调解无效,判决双方离婚,5岁的女儿由女方抚养。判决生效后不久,女方以无力抚养为由,把孩子送到男方家,男方一气之下,又把孩子扔到了法院一走了之。按法律程序,此案已经审结,但看着无辜的孩子,何金富立即跑到集市上把双方找来,“你们生下小娃又都不要,以前父母是怎么把你们养大的,你们这样做对的起良心吗?……”经过教育,双方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男方当即给付了女儿一半的抚养费,其余的在一个星期内付清。
多年来,为了让争吵不休的夫妻重归于好,何金富经常奔波在田间地头;为了让卧床不起的老人终获赡养,他往返于病榻床前;为了让剑拨弩张的邻里握手言和,他又穿行于东邻西舍……他用火一般的真情,就地妥善处理、化解了大量矛盾。20多年来,因为工作成绩突出,何金富多次被州县法院评为审判工作“先进个人”, 今年7月,他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为“十佳少数民族法官”。
